邵阳县网友咨询:坐摩托车不慎摔伤,医疗保险能报销吗?
邵阳新闻在线讯 (记者 罗俊)1月16日,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接到网友“人生”爆料,妻子不慎从摩托车上摔下,造成瘫痪,治疗费用花费了近50万元,不知道这个是否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内?
网友“人生”介绍,他是邵阳县黄塘乡芦山村人。2016年8月31日,他骑着一辆摩托车外出,妻子坐在后座不慎摔了下去,当时昏迷不醒。经过医生诊断,妻子大脑出血、肾脏破裂,全身出现多处骨折,导致下半身瘫痪。
“意外伤害发生后,妻子先后去了四家医院就诊,命是保住了,但是落下了终身瘫痪,医疗费用花费了近50万元。这对于我们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为此家里还背上了债务。”网友“人生”称。
邵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7号),县里于2014年起试点委托人寿保险公司邵阳县分公司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报销的日常业务。按照网友反映的情况,经局与人寿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经办人员核实查勘,网友的妻子意外伤害受伤原因属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人社部门文件精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等7种意外伤害医疗费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据了解,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邵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邵政办发[2010]75号)文件明确了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局里在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的意外伤害保险经办管理协议中也明确注明:交通事故类,乘坐或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造成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列入意外伤害保险报销范围。”工作人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