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恶势力非法霸占村集体土地修建房屋,置国家法律何在?
邵东县火厂坪镇农益村杜家屋组发生了一起党员带头侵占村集体土地,置国家利益不顾的非法行为,村书记和镇、村干部置之不理,镇国土所负责人竟然说是私人的自留地,任由几个恶势力私自占有属于村集体的土地。
省道1814线贯穿杜家屋组,马路两旁的土地有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在没有取得全组组民的同意情况下,在未告知组民的情况下,杜柏平、杜甲丰、杜元清、杜鹏辉、杜建华、李让云等人私自侵占了马路旁的一块空地,你两间门面地,我两间门面地,一块空地十二间门面地就在六个人的商量下全部瓜分完毕。他们分完地之后告诉村干部说要开会,村干部不接受开会,告诉其他村民“你们组这几个人很厉害,你们组很复杂,我们不会管这个事” ,这些人更加有恃无恐,更加不把其他组民放在眼里了,现在已经开始动工挖地基了。
2016年5月24日杜家屋组其他组民一起去乡政府反映这起恶劣事件,驻村干部赵文娟接待并听取了村民代表的诉求,告诉代表们说周五会给大家一个交代。5月27日,乡干部赵文娟说要喊村干部和占地的六个人以及全体组民们开会,但是杜柏平在占完地之后飞速的去了长沙儿子家,其他占地的人拒绝来开会,村干部也不来开会。5月30日,赵文娟说此事她已转交给镇国土所了,她不再负责此事。国土所也没有到村来调查此事,更没有制止行为。现在这六个人还在继续动工建地基。
2017年年初上来,村民继续向镇国土所反映情况,国土所竟然答复说那是人家的自留地!!!什么时候公共土地变成私人的自留地了,而且刚好是那几个人的自留地,这么凑巧?!!!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归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这些人是有什么权利可以非法霸占属于村集体的土地财产!!!
这些人非法侵占集体土地既不是自建房,而是用来倒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中央“两学一做”和“纠四风、治陋习”如火如荼开展的情况下,这些人非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杜家屋组全组祖民的利益,造成了杜家屋组财产,村民财产、国家财产的极大损失,触犯了国家的刑法,理应追究杜柏平、杜甲丰、杜元清、杜鹏辉、杜建华、李让文的刑事责任。尤其是杜元清,身为一个党员,曾经还是村干部,置党员的规章制度于脑后,还是一个合格的党员吗?!!!镇村干部不作为,这还有党员的样子吗?
请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此事!!!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