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为何政府部门相关领导不予公平公正处理

【时间:2017-04-10 10:1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伍美祯】【字体:

我叫伍美祯是邵阳县塘渡口镇小溪市乡文昌村陡山组的村民,我家菜园子里种的23年古树白杨木12棵让同村居民伍勇军偷偷砍光,我从小一直在外地上学。每年清明节回家一次,2017年清明节我工作原因无法回家我母亲回家发现菜园子的12棵白杨被人砍光扔在园子里,我们马上报警,警察来现场看了看,后去问同村村民,不知什么原因只认6棵,可我家12棵树就是去年被伍勇军砍光的。后警察说让伍勇军赔偿就走了,当晚村支书前来调解,可他们处处维护犯罪人伍勇军并只肯赔偿50元每棵。第二天叫来驻村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前来调解,话没说几句任然处处维护伍勇军,只肯赔偿50元,叫我们爱要不要,有本事尽管往上告。就走了,再也没有人过来调解过。我无法就给乡派出所打电话,可接电话的人说几棵树又不是什么大事,天天打电话催什么。我便不在打电话,等啊等,依然没人过来处理。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不应该是为民办事的吗?为何处处维护犯罪人,为何不追究犯罪人的法律责任?我只想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何处处受阻?2010年我父亲突然卧病在床托他哥哥替他存钱,哪知他哥哥私自吞了导致我父亲活活被气死,我找乡政府维权,可最后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时隔7年,犯罪人依然是同一人却能被处处维护。难道法律只是摆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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