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军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占福园小区水费36502元
2016年4月,邵阳市军威公司进入北塔区崀山路福园小区,12月30日因亏损提前撤走,9个月内物业管理处换了4个主任,分别是王梅、李建国、罗志强、谭建国。管理期间,小区发生被盗事件多次,连47吋的大电视机都被小偷从小区大门运走,保安队长换了4人。4-12月底,军威公司物业共代收1-8栋水费66996元(其中IC卡收预付充值水费44703元,抄表收水费22293元),到12月底只向自来水公司缴纳4-7月份的水费计22494元(分别是4678.5元,5461.2元,6160.5元,6193.8元),欠8-12月水费未缴。小区因欠自来水公司水费,今年2月被停水一次。不得己我们多次催问军威公司总经理覃亮明,3月9日他才缴水费8000元(累计交30494元),军威公司现侵占水费36502元。
军威公司物业管理不力,到12月底,有101户共欠物业费13707元,另未入住和不在家的60户欠物业费约42000元,合计55707元,军威公司想用水费抵物业费。我们再三向总经理覃亮明(电话13707399523)说明,桥归桥路归路,不能用张三预交的水费来抵扣李四欠的物业费。物业费欠款的债权人是军威公司,只能由军威公司采取必要的手段收缴。业主委员会不是债权人,只能协助收缴。我们向北塔区政府及状元洲办事处有关领导也汇报过,他们明确表示,用水电费抵物业费完全不合道理,欠物业费的与预交水费的不是同一个人,法律上也不支持这种抵扣。